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决议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独立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或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的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长薪酬方案
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 60 万元人民币/年,年度绩效
薪酬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
(二)总经理薪酬方案
总经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月度绩效薪酬按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发放。
(三)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月度津贴为 7000
元人民币,按月发放。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发放津贴。
2、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月度绩效薪酬按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发放。
四、年度绩效薪酬在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出具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预考核,根据预考核结果预发 90%,审计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考核,结算剩余部分,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当年津贴、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控制: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控制在当年经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的 1%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以内。
六、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七、其他规定
(一)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二)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的各项扣减支出、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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