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
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
936 号,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 370,100,690.7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08,568,865.65
元,减去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113,795,025.00 元,公司不存在
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本年初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2025 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64,874,531.42 元。2025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436,794,761.5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股份数量 2,041,950 股后的 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656,517.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2025 年未进行季度分红、特别分红;公司 2025 年
实施了半年度分红,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4,138,507.50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79,656,517.50 元;2025 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
宜。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13,795,025.00 元,占 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23%。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
实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3,795,025.00 79,656,517.50 68,277,01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4,418,964.49 220,570,432.16 121,084,150.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36,794,761.5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64,874,531.4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61,728,557.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35,357,849.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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