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浙江省财政厅 0019886)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29.69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的客户家数为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年报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 审核。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36 号。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
按照《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37 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项目组时间安排、项目 组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看法、审计关注重点、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 相关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及风险较高领域的 计划、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审计事 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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