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务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韩建书,男,汉族,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 8 月毕业于山西大学,生物系微生物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 年 7 月获得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本人于 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因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6 次董事会、3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
度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集和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股东会 列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同意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韩建书 6 6 0 0 6 4 4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没有出现缺
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明确的同意意见。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日常会议,报告期
内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
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议案,本人积极参加议案讨论,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同意的表决,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通过邮件、电话、网络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与财务状况,积极关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情况,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计划、审
计范围、审计结果等重要审计事项,并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过程,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的准确与客观。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本人
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各项文件资料,听取有关人员汇报,运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意见,并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
(2)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治理活动等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3)持续关注公司披露信息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以使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关注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有关资讯,最大程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网络/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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