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务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国清,男,汉族,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
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现为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3861.SH)独立董事,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88095.SH)独立董事,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3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
度股东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合法有效的决策
程序。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与公司保持
密切沟通,充分了解会议审议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股东会 列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同意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张国清 7 7 0 0 7 4 4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没有出现缺
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明确的同意意见。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委员会
日常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审议包
括《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为控
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等议案,本人积极参加各项议案讨论,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同意的表决,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
责。
(2)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进行审议,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等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多维度沟通渠道,通过邮件、电话、网络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与财务状况;重点聚焦年度审计关键节点,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讨论,全程参与审计计划的可行性论述、审计范围的合理性评估以及审计结果的研判等重要审计事项,确保审计程序高质量执行;在财务报告编制阶段,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过程,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准确与客观。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投资及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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