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务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蔡庆辉,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
年 5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现为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厦门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25.SZ)独立董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28.SH)独立董事,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会议审议事项,审慎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股东会 列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同意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蔡庆辉 1 1 0 0 1 0 0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没有出现缺
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通过邮件、电话、网络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与财务状况。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本人
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各项文件资料,听取有关人员汇报,运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
意见,并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
(2)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治理活动等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持续监
督;
(3)持续关注公司披露信息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
完整,以使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关注公司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积极关注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有关资讯,最大程
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网络/现场会议等方式
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并借助参加现场
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
对公司经营影响等信息,公司管理层及时详细解答本人关注询问事项,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切实保障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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