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以及行业薪酬水平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内部董事: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其基本薪酬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确定,按月度发放,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按月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兼任董事或其他职务)的基本薪酬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确定。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如涉及)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涉及)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在考核后兑现,具体标准结合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及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严格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讨论了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计算。
(四)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涉及)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五)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冲突或不一致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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