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南军)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朱南军报告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朱南军,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历
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小菜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工作时间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行内工作时间为 21.9 天;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 6 次,亲自出席 6 次,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应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符合《公
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对 2025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研活动,2025年参与了江阴农商银行的 1 项调研:《梯队建设视角下人才队伍优化与发展策略研究》的调研,主要内容为:为进一步强化江阴农商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紧密贴合农商银行综合化运营、数字化转型、轻型化改造及经营重心下沉等发展趋势,通过深挖内部潜力、创新管理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及激发团队活力,塑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干部人才队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
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江阴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按照监管规定的要求制作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参阅手册》和反洗钱培训文件供全体董监事学习和参阅。
江阴农商银行积极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服务和便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参阅信息,及时回应履职相关要求,保障知情权。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安排专人保持日常联络和提供服务支持,银行高管层、各部门、各机构均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江阴农商银行无应当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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