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5 万元/年(税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行业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
(3)绩效薪酬是指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与个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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