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7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 17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94,890,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8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4,190,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5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699,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3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699,7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699,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0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48,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9%;
反对 116,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弃权 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751%;反对 116,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80%;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0%。
提案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 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41,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4%;
反对 12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6%;弃权 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04%;反对 12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82%;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13%。
提案 2.0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38,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5%;
反对 12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6%;弃权 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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