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7094 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墙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红墙转债”赎回数量:20,196张(2,019,600元)
2、“红墙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2,029,496.04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3、“红墙转债”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2日
4、“红墙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转股的初始价格为10.89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4)、《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 10.89 元/股调整为 10.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5)、《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 10.74 元/股调整为 10.4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墙转债”转股价格为 10.44 元/股。
二、“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触发“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红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3.57 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红墙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红墙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红墙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红墙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49 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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