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80,0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48,136,913 股的 0.7124%。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山东赫达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内部公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71)。
(三)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四)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五)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六)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