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1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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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3-6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125 号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山东赫达董事会的责任
山东赫达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山东赫达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山东赫达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山东赫达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25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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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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