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俊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1987 年 7 月至 1990 年 7 月任张店第一职业中专专业教师;
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淄博市物资局主管会计;1993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淄博市金属回收公司财务科长;1996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山东淄博
鲁中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淄博鲁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博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会,无缺席、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主动沟通,并积极获取行业相关信
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
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
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股东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张俊学 12 5 7 0 0 4 4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就各提案从专业角度、
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均
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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