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人员、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23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 王晖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5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人数 24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5419 万元
2025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
客户家数 4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171.70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计情况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和信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3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和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 时 开 何 时 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项 目 组 姓名 注册会计 始 从 事 始 在 本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成员 师 上 市 公 所执业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项 目 合 赵卫华 1998 年 1998 年 1998 年 2025 年 11 份
伙人
签 字 注 赵卫华 1998 年 1998 年 1998 年 2025 年 11 份
册 会 计 高晓 2025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5 年 0 份
师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余红刚 2001 年 2001 年 2016 年 2024 年 5 份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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