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预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1,707,138.19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86,890,139.58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
定 盈余 公积 金 后, 截 止 2025 年 末, 母公 司 口径 的 可供 分配 利 润为
988,367,864.88 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005,093.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349,334,023.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345,328,93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 69,065,786.00 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4.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加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 34,635,981.10 元(含
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3,701,767.10 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50,731,020.48 元;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54,432,787.58 元,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8.98%。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701,767.10 52,220,528.10 68,340,827.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731,020.48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1,707,138.19 221,634,871.64 220,209,397.8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73,291,227.5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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