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文波,1975 年 7 月生,拥有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金融和会计硕士学位、
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傅文波先生拥有 20 多年金融投资和产业发展经验。
1997 年-2000 年,任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职员;2002 年至 2009 年,任职
新加坡大华银行、澳大利亚花旗集团、AMP 集团等公司职员;2009 年至 2013年,任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招商局副局长;2013 年至 2014年,任职广州市人才工作局副局长;2015 年至 2018 年,任职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广州南沙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至 2024 年,任职爱奇创新投资研究(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8 0 7 1 0 否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组织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会议,实际出席 1 次会议,本人组织各委员对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讨论,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公司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重大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有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听取内审审计机构相关工作汇报。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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