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3 08:26:30 股吧网页版
固态电池愈演愈烈 “无用”的隔膜生产商转型捍卫蛋糕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贺梨萍

  固态电池被广泛认为是下一代电池的终极形态,而在这场电池技术转型的过程中,处于材料端的隔膜行业的变革更早一步。传统的锂电池隔膜企业不得不“未雨绸缪”,在保住当下市场的同时做好另一手准备。

  国内“隔膜王”恩捷股份(002812.SZ)在9月12日披露的投资者活动关系记录表中称,在半固态电池隔膜业务布局方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合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有2条产线,具备半固态电池隔膜量产供应能力。

  在全固态电池材料布局方面,恩捷股份称,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恩捷前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纯硫化锂产品已完成小试吨级年产能建设和运行,其中硫化锂中试线已经搭建完成,10吨级的固态电解质产线已经投产,具备出货能力。

  该公司最近在互动平台上也回应提到,目前硫化锂的百吨级产线已经搭建完成,正在产能爬坡中,目前硫化锂以自供为主,同时也在送样下游客户,小批量出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锂离子电池已发展成为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电池技术路线。液态锂电池则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四大主材组成。

  固态电池则是将电解液换成固态电解质。相比于传统的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的关键在于电解质由液体变为固体,兼顾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等性能。按照电解质区分,固态电池路径又可分为三类,即聚合物、氧化物(薄膜或非薄膜)、硫化物三大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全固态电池理论上无需传统电池隔膜,固态电解质本身具备离子传导和电极隔离双重功能,可直接替代液态电解液和隔膜。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一旦固态电池占据主流,当前的隔膜产品供应商市场将面临巨大冲击。

  实际上,在市场被颠覆之前,由于锂电池增速的阶段性放缓,锂电池隔膜企业已面临业绩考验。恩捷股份去年即出现了2016年上市后的首次亏损,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亿元,同比下降122.02%。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11.38万元,同比下降131.99%。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恩捷股份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有控制权的关联公司与国内固态电池领域独角兽企业北京卫蓝新能源已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北京卫蓝新能源将其自身需求材料的80%采购份额定点向上海恩捷及其有控制权的关联公司采购用于半固态电池的电解质隔膜、用于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及电解质膜。

  另外,自2025年至2030年,北京卫蓝新能源将向上海恩捷及其有控制权的关联公司预计下达半固态及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隔膜订单总计不少于3亿平方米,预计下达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订单总计不少于100吨,具体以实际的采购订单为准。

  不过,恩捷股份在最新的回应中也仍然强调,全固态电池商业化普及还需要较长时间,除了界面、工艺等技术问题有待解决,还因其较高的成本与现有液态锂电池相比没有优势。公司最新称,全固态电池未来应用场景会是航天、军工等对电池性能要求极高且价格不敏感的细分领域,全固态电池也会和液态、半固态等电池长期共存。

  除了恩捷股份之外,另一家隔膜头部企业也在谋求提前布局。

  星源材质(300568.SZ)在9月11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称,针对固态电池,公司做了较为全面的布局。在固态电解质材料方面,星源材质参股的新源邦已拥有氧化物电解质百吨级产能和十吨级出货,硫化物电解质预计2025年有吨级出货。

  另外,在刚性骨架膜方面,星源材质称,公司分别开发了高强度耐热型复合骨架膜、高孔隙率型骨架膜和高耐热型大孔骨架膜等类型,可用于生产刚柔并济型聚合物全固态电池、有机-无机复合型全固态电池、硫化物全固态电池等。相关产品都已陆续向头部电池企业送样。

  尽管尚未出现亏损,星源材质也同样业绩承压。根据此前公司披露的业绩报告,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亿元,同比减少58.53%。2024年全年,星源材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为3.64亿元,同比减少36.87%。

  信达证券此前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固态电解质作为固态电池区别于传统液态电池的核心部件,是固态电池发展的技术重点。全固态锂电池的电解质材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固态锂电池的各项性能参数。他们认为,从远期估算价值量来看,固态电池正极价值量占比最高,预计单GW价值量1.9亿元,其次为硫化物电解质,预计单GW价值量为8250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