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
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 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云呈贡高保字(2025)第 11070001号),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云呈贡高保字(2025)第 11060001 号),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②本合同保证额
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
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③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
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
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
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
分。④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
兴业银行 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
红创包装 昆明分行 5,000.00 5,000.00
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
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
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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