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菁)
本人张菁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菁,女,1961 年生,中国国籍,东华大学理学院应用物理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华大学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曾任上海恩捷董事、力学学会等离子体
科学与技术专委会主任委员。2023 年 3 月 2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3
月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连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 2025 年度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16 16 0 0 10 10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
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4 4 2 2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按时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聘
任程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审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查,
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作为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遵循《环境、社
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持续关注 ESG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动向,
指导并监督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及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认真审议公司 ESG
相关报告,致力于推动公司 ESG 工作系统化开展,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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