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在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上述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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