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25:28 股吧网页版
崇达技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额度: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人民币。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839,756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4.1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057,376.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942,618.0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2 号)。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

1 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 公司 365,065.83 200,000.00
(二期)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
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为 740,157,785.49 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08,157,785.49 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虽已到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合规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投资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0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1)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自有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