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崇达技术 2025年度述职报告(廖翠萍)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廖翠萍)
本人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勤勉、诚信、独立的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廖翠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民进会员。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资源与环境学院化学工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广东省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碳标签专委会副主任、广东省能源计量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11月2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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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认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尽量做到亲自出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召开股东会0次。本人积极参与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1 1 1 0 0
2、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本人自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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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达到一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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