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亚太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 年接收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总所及上海分所、广东分所、湖北分所专业人员和业务后,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改制而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 88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503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志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7 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家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10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2025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于 1998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及 37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审亚太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
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审计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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