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3、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4、高效率、低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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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
第七条 公司可以确定信息披露指定报纸,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业务主管。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为:
1、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3、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5、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6、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和咨询;
7、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8、加强与财经媒体的沟通与合作;
9、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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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11、拟定、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12、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13、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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