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1 年 8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4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 现场出 以 通 讯 委 托 是否连续 任职期间
姓名 报告期内 缺席 两次未亲 报告期内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席的次 方 式 参 出 席 次数 自参加会 股东会次 会次数
数 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数
倪得兵 5 5 0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 11 月 8 日,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担任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
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 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 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 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1)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人认
真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积极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必需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包括会计专业人士在内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签署《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认
真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