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5 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财务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 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3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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