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出生于 1978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西南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教务处副处长,曾任四川射洪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充
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5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 现场出 以 通 讯 委 托 是否连续 任职期间
姓名 报告期内 缺席 两次未亲 报告期内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席的次 方 式 参 出 席 次数 自参加会 股东会次 会次数
数 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数
许志 4 3 1 0 0 否 2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
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认
真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积极发表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签署《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2 月 27 日,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刘宝华召集并主持。
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
1、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在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额度的范围内,收费参照同类型平均水平,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总金额及其占公司收入比例均较小,没有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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