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公司专门设置了审计部,经董事会授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富美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都卢博豪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新零售有限公司、海南富森美家居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富森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全部二级子公司;成都富森美华创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成都焦糖盒子新零售有限公司等全部三级子公司;另外还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嘉兴捷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朝森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管理机构:运营中心、招商中心、连锁发展中心、进出口事
业部、新零售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行政中心、法律事务部、信息技术部、财务中心、投资发展部、金融事业部、证券事务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证券及投资、金融服务、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招商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证券及投资、金融服务、资金管理、招商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信息披露、会计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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