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至2025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大伟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375 人,合计持有股份112,163,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466%。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71 名,代表股份 1,214,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0%。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76,341,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59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70 人,代表股份 35,821,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771,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6%;反对 36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9%;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23,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45%;反对 36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016%;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772,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 3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9%;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24,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680%;反对 3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123%;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772,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 3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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