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47,0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同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万里红资产事项,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该等股份拟回购注销,不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10,1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后的总股本 238,374,6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7,151,238.36 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及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限售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151,238.36元÷299,610,100股*10=0.238684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08,61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247,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7,265,984股后的总股本238,373,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151,193.8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累计行权1,483份,公司总股本由299,608,617股变更为299,610,100股。
公司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后的总股本 238,374,6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7,151,238.36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10,1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后的总股本 238,374,6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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