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改革、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改革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侯增先生、金晓帆女士、马凝晖女士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动解任。解任后,侯增先生、金晓帆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马凝晖女士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上述人员原定监事任期为 2027 年 7 月 12 日止。截至本公告日,
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凝晖女士、侯增先生、金晓帆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常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常虹先生由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时继续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常虹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1994 年 8 月-1998 年 7 月进入北京京高综合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1998 年 8 月-1999 年 9 月进入英福科技有限
公司,任高级销售经理。2000 年 10 月进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电子商务事业部市场经理,市场发展部高级市场经理,市场发展部经理,综合事业部经理,深圳分公司经理,董事长办公室战略发展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办公室战略发展总监,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常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06%,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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