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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6 17:01:01 股吧网页版
东方中科: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约为 171,737,537.36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仲裁裁决结果及其执行情况为准。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DC20260219 号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及刘达递交的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仲裁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万里锦程、刘达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珍、侯凯宁。

被申请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仲裁案件说明

2020 年 9 月 18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其他第三方签订《关于
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被申请人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原股
东合计持有的 79.30%股份。2021 年 2 月 22 日,各方签订《关于北京
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申请人最终收购万里红公司 78.33%股份,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979,785,041.18 元,被申请人以其向各申请人分别发行股份的方式予以支付,并对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净利润数及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其中,2021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为 21,000 万元。

因被申请人单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万里红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1,164.25 万元,未达到承诺业绩。2022 年 6 月,被申请人回购注销了申请人当期补偿股份。其中,申请人万里锦程2021年度被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6,512,171股,申请人刘达 2021 年度被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033,415 股。

(三)仲裁案件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返还或赔偿申请人 2021 年已被回购注销股份,其中,申请人万里锦程 2021 年度被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6,512,171股,申请人刘达 2021 年度被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033,415 股(赔偿股份的金额暂按各申请人已被回购注销的 2021 年度股份数量*22.76 元/股计算);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及律师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但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仲裁裁决结果及其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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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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