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
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致同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致同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
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1)是否遵循了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的相关规定;(2)从业务承接到出具报告,是否遵循了事务所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3)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执业准则和事务所规定,包括重要审计程序是否实施及实施是否到位,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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