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桂发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
2094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31,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180,000 元后,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94,020,000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590,500 元后,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84,429,500.00 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428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099,211.7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2,389,280.95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到期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503,529.64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22,543,748.69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全
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 月 25 日,公
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天津)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12 月 26日,公司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 22,543,748.69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8111401012800161252 0.00 2024 年 12 月已注销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8111401012600161251 0.00 2024 年 12 月已注销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099,211.74 元,具体使用情况
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本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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