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桢
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独立履职,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何桢,博士,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1 年 3 月至今任教于天津大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工业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分会主任委员、天津市工业工程学会理事长等职务。曾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六届天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组长。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会 1次,本人现场出席。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成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及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规划及行业现状。通过对生产过程的详细了解,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生产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渠道拓展等方面提出建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安排,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关注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安排,督促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重点关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年度审计事项,认真分析审计师对于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相关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舆情和互动易平台,查看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将切实可行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维护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任职,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为 3 天。为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生产基地、直营门店等,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与门店和生产线一线员工进行交流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良好,内控执行到位,对于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本人也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在本人任职初期,采取专人陪同考察、专题汇报等多种方式助力本人了解公司情况。日常工作中,与董事会秘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实时保持沟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议相关材料准备充分详尽、流程安排合理,有效帮助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未发生阻碍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况,有效发挥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充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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