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6-014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以及股东会决议的
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008,600
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计划与《回购报告书》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决议
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含)、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及后续出售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9.61 元/股,最低为 8.39 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9,551.36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 规范性要求。
二、出售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的原因及目的: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该部分回购股份应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008,600 股(含),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1%。
4.出售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 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5.实施期限:本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将严格遵照规则实施具体操作,在法律规定的禁止
交易的窗口期,不进行交易,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6.出售所得资金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预 计出售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868,295 100.00% 200,868,295 100.00%
其中:回购证券专 5,525,200 2.75% 3,516,600 1.75%
用账户
股份总数 200,868,295 100.00% 200,868,295 100.00%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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