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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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1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55189_B01号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莱英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凯莱英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凯莱英股份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凯莱英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凯莱英股份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55189_B01号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心巧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 俊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30 日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12号文《关于核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78,731.00股,每股发行价为22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0,571,93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不含税)32,696,772.7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77,875,164.3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14,508.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74,960,656.06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7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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