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本人侯欣一,男,1960 年生,农工民主党党员,法学博士,法学教授。中
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9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2000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特聘教授。
本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在中国传统民事法律、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法律史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侯欣一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2007 年至 2022 年任农工民主党天津
市委员会副主委;2008 年至 2018 年任全国政协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2020 年 5 月起,担任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5 月起,担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履行日常职责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 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股东会2次,并 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侯欣一 13 0 13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H 股股权激励项下所涉及关联交易召开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专门会议 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
《关于在 H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项下向关连人士授予股票的议
1 会议 2025 年第 2025/1/24 同意
案》
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报告期,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提出专 业的意见和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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