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释 义...... 2
摘 要...... 7
正 文...... 10
一、基本情况......10
二、资产情况......11
三、负债情况......11
四、偿债能力分析...... 13
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4
六、债权分类和调整方案......15
七、债权受偿方案...... 17
八、非保留资产的范围...... 20
九、非保留资产的信托管理......21
十、经营方案......27
十一、表决安排......32
十二、重整计划的执行...... 32
十三、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34
十四、其他事宜......34
释 义
除非本重整计划草案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名词的含义为:
“《破产法》” 指 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
“ 《 破 产 法 司 法 解 释 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三》” 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法 院 ” 或 “ 深 圳 中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
“ 中 装 建 设 ” 或 “ 公 指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 或 “ 债 务 人 ” 或
“上市公司”
“债权人” 指 符合《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中装
建设的某个、部分或全体债权人
“预重整管理人” 指 由深圳中院依法指定的中装建设预重整管
理人
“管理人” 指 由深圳中院依法指定的中装建设破产管理
人
“出资人”或“股东” 指 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中装建设股东
“上海恒涔” 指 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康恒环境” 指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信托”或“受托 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人”
“产业投资人” 指 上海恒涔和康恒环境
“财务投资人” 指 上海恒涔指定的受让中装建设股份的其他
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 指 产业投资人及/或财务投资人
“《重整投资协议》” 指 由上市公司、上海恒涔、康恒环境、预重
整管理人于 2025 年 3 月 3 日签署的《重整
投资协议》及上市公司、上海恒涔、康恒
环境、预重整管理人/管理人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
议》,及/或上市公司与各财务投资人分别
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
“评估机构” 指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 指 评估机构出具的中装建设重整资产市场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及/或清算价值《资产
评 估 报 告 》 ( 编 号 : 国 众 联 评 报 字
(2025)第 3-0138、3-0139 号)
“市场价值” 指 评估报告中确定的价值类型的一种
“清算价值” 指 评估报告中确定的价值类型的一种
“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指 评估机构为中装建设预重整/重整出具的偿
告》” 债能力分析报告
“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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