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 号”文核准,中装建设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2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93,113.2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512,306,886.80 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将扣除承
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
业字[2019]18233 号验资报告。
2、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 号”文核准,中装建设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16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559,359.11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1,136,440,640.89 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将扣除承销费用 16,415,094.34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143,584,905.66 元汇入中装建
设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
验字[2021]00023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 22,554,179.09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34,861,065.89 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 51,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3.881万元、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直接被划扣 247.66 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 万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投入 2,009.1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0 元。
2、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 14,289,280.49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50,729,921.40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3.88 万元中包含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 2025 年 12 月 4 日被划扣 75.94 万元。
同时由于原募集资金户已注销,故该款项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退回至公司管理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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