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中精密”或“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参与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且领取报酬。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 2026 年专项激励基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有),该激励基金为公司拟提取发放给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2026 年的奖金,属于员工薪酬范围。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所提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2026 年当期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总份数为不超过 2,000 万份,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的标的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完成购买。购买价格为市场价格。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
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000 万元,按照公司股票
2025 年 4 月 15 日的收盘价 12.74 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持有的标的股票
数量约为 156.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持有人及职务 拟认购份额 占总认购份额的
(万元) 比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具体为:监事:明
耀;高级管理人员:马朝萌、汪成斌、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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