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文生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细致审议议案,努力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于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文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山大学孙文学院讲师,中山学院讲师、副教授,2002年 9 月至今历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副教授、教授、计算机学院副院长。2005
年 9 月至今兼任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专家,2013 年 9 月-2020
年 9 月兼任广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6 年 5 月-2019 年 3
月兼任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化顾问。2024 年 5 月 20 日起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 1/3。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还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 8 月 28 日成为该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 8 月 28 日成为该委员会委员)和战略
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在2025年度,本人能够按
时出席全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10 10 0 0 0 否 3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或对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照并严格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其中本人参与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2 次和战略委员会 1 次。
1、本人参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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