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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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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