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啸中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细致审议议案,努力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方啸中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于 2009 年至 2014 年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律师,自 2014 年至今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obinsons,Lawyers 香港注册海外律师;2024 年 5月 20 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 1/3,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还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在本人任期内,我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无缺席情况。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10 10 0 0 0 否 3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会前,本人预先了解议案的背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对议案中的关键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梳理,并从法律法规上进行分析论证,做好会前准备。在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对不清楚的情况适时提出质疑,提出自己的看法,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 8 月 28 日成为该委员会委员)。本
人严格遵照并严格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和
审计委员会 6 次。
1、本人参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025.4.23 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