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兼任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48,000 元/年,按月发放。同时,2025 年度实际任期内的前述董事津贴差额按照本方案标准补发;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72,000 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
作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总经理基本薪酬 759,000 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基本薪酬 756,240 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 537,108 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上述方案的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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