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25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64.5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67元/股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确定以 2025 年 6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11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464.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4.67 元/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79 元/股调整为 4.67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5%
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5%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0%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新增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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