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纳尔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纳尔”或“被担保方”)及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纳”或“被担保方”)。其中丰城纳尔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39.41%;南通百纳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20.66%。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上述担保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 《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沪银最保字第73137120250729-01A号),对全资子公司丰城纳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总额度为4亿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5,000万元,累计使用担保额度11,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29,000万元。

2、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沪银最保字第73137120250729-01B号),对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总额度为4亿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15,000万元,累计使用担保额度26,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14,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丰城纳尔

被担保人名称: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四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游爱国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五金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文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南通百纳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游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数码喷绘打印材料(打印车身贴、数码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