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6:37:02 股吧网页版
纳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游景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收
市后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游景超先生的《关于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
知函》,计划自 2026 年 4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
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万元。

2、2026 年 4 月 23 日,游景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505,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5%,增持金额约人民币 499.88 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或者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游景超先生。

游景超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游爱国先生之子,为游爱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游爱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6,798,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34%,一致行动人游爱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41,718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5%。游景超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2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505,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约人民币 499.88 万元。控股股东游爱国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游爱
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游景超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8,145,2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74%。

2. 游景超先生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3. 游景超先生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增持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万元,
含 2026 年 4 月 23 日增持股份的金额。

3.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票增持。

4.增持股份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

5.增持股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游景超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特定身份。
7.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后六个月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增持股份相关承诺:游景超先生承诺将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同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后六个月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或者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游景超先生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游景超先生维持增持金额不变。

3. 游景超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