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3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0,677,750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720,00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80,000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体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5、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2月26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33人,股数为344.00万股。
7、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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